2023年8月24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陈端浦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实施“双百”项目,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财政政策,着力助企纾困。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累计办理留抵退税超4.80亿元。建立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统筹安排产业扶持等专项资金6.20亿元,推动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
——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社会进步。统筹财力支持教育和乡村振兴等民生事业发展,保障疫情防控各类资金需求,加大提升城市品质各类建设资金投入。民生支出47.89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5%。
——加强财政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出台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效率和效益。盘活沉淀资金,落实筹融资专项行动,争取债券资金额度34.21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东侨开发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等审计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1.56亿元,支出总计75.4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9亿元,支出总计52.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09亿元,支出总计0.99亿元;社保基金收入60.19亿元,支出47.0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预算编制、支出管理不够精准。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安排国企“注入资本金”被财政要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二是个别项目多安排预算或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回实际未开展的项目资金。
2.专项资金管理不够精细。一是个别发展性专项资金超范围支出,部分用于非项目支出。二是个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出台慢,导致部分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主管部门未分配。三是12个项目进度滞后,专项资金或债券资金支出率低。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房产未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未在政府资产报告中体现相关信息,其中,部分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或未产权登记、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批复处置事项处置不及时,2020-2021年市政府批复要求首批处置的闲置、出租资产中,完成拍卖的占37.25%,完成产权变更仅占17.65%。
(二)东侨开发区财政管理等审计情况
2022年东侨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16亿元,支出总计34.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63亿元,支出总计25.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875万元,支出总计15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能积极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部分结余资金滞留实体账户未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安排个别单位的专项资金未细化项目和金额,当年也未支出。三是由于分配方案出台时间长,导致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滞后、当年支出率低。四是8个项目进度滞后,其中6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结余在项目单位,支出率低。
2.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投入使用的项目中8个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9个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部分工业厂房、商业办公楼、住宅类房产等国有资产闲置未充分利用、效益低下。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情况
对市人社局、市水利局等6个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合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延伸调查市教育局、电视台等35个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控制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单位上年结余结转未编入年初预算。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4个市直单位32个项目(任务)未完成,专项资金未支出。二是个别市直单位无预算支出、无依据拨付工会经费,造成工会账户结余。四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收缴。
3.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未核销、闲置资产未处置、资产未登记、工程项目未及时确认资产价值移交使用、已竣工项目未转增固定资产、多年未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等情况。
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审计情况
2023年上半年对市本级及蕉城等4个县(区)2022年省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抽查15个项目,涉及投资额26.2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 部门基本能加强前期调研,细化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13个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其中,10个因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原因进度滞后;3个因施工现场项目交叉等原因无法按计划实施。二是8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其中,5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环评审批等手续即开工建设;3个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或竣工备案。
三、重大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8个县(市)2021-2022年各级财政投入的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规模、投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出基本符合专项用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县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综合医院未对照建设标准和医院薄弱短板提出2021-2022年度创建目标。二是个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有62.5%、43.75%、56.25%未与“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立合作机制。三是部分县市仅少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参加本县(市)医院“四大中心”业务培训。四是个别县(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情况监管不够到位,未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医院总医院、人民医院总医院的院长年薪制绩效考核方案。
2.8个县(市)27个项目因进展缓慢。5个县域综合医院能力提升项目、8个县(市)22个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进展缓慢,专项资金部分未支出。
(二)学前教育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全市2020-2022年学前教育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省定学前教育发展指标基本完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学前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县未出台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个别县规划滞后、规划不完整。二是部分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配套政策不合规。三是幼儿园超规划招生现象普遍存在。四是普惠性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规定、未执行已制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惠措施。五是部分幼儿园专任教师配备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无相应资格证,师资力量有待提高。
2.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一是11所幼儿园建设进度滞后。二是19所幼儿园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三是个别县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四是部分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滞留未拨付。
四、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市水利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利局能依法管水治水,用水总量和强度各项指标符合年度控制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存在短板。7家应在线监控取水户未落实在线监控;7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进度滞后;1所节水型高校创建任务未完成;部分重点小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不达标。
2.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未严格落实。14个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前已开工建设;4个项目未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既已投入使用。
3.履行管理和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4处河道因路桥工程施工造成土石填方被侵占未及时处置;列入整改类水电站未完成审批事项补办手续,清理整治落实不到位。
(二)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交投集团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涉诉案件较多,存在损失风险。部分已结案的涉诉案件未收回相关资金。
2.企业经营决策不到位,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差。2020-2022年,交投集团下属部分企业经营业绩差;个别经营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投资决策失误。
3.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运营效益不高。内设部门风险防控薄弱,存在潜在损失;部分经营性应收款项清理不够到位,长期挂账;安征迁资金监管不力,部分被挤占或挪用。
五、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市审计局及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5月底,上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93个问题,78个已整改到位、15个正在整改。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4项。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推动预算资金提质增效。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完善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落实“四个年”活动,持续实施“15个专项行动”,推动经济运行保障“两个稳定”态势的总体要求。做好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夯实国有资本管理基础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水平。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本管理,完善考评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化解经营、债务风险。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保障投资安全、有效增值。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盘活方案,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4 闽公网安备: 35099902000058号 闽ICP备19010864号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1-13层
联系电话:0593-2822015您是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审计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