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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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审计局更新完善工程造价咨询 机构备案目录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6-2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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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目录的管理,拟对备案目录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机构可以申请纳入备案目录:

  1.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能够在宁德辖区(或项目审计要求的地点)开展审计业务;人员必须为本公司(机构)职工,具体以劳动合同、工资关系和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为准;且至少有一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牵头负责审计。

  二、申请纳入备案目录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宁德市审计机关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目录申请表》(附件1)、《造价咨询机构近五年业绩情况表》(附件2)、《造价咨询机构专家名单》(附件3)。

  2.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分支机构代表的,应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分公司还正在营业并承接业务的授权证明。

  3.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名单,并提供土木建筑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关系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公司营业场所自有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需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住所变更登记受理凭证。

  5.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缴纳截至递交申请材料前3个月(满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关系等复印件。

  三、2021年已入选我局备案目录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照申请材料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包括,变动情况信息等),未提供补充材料的,视同放弃备案目录资格。

  四、凡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均可按要求提供材料,材料应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9日17:00前,送至宁德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宁德市审计局11层1106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由相关机构自行负责,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宁德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对拟纳入的机构名单,在宁德市审计局网站及市审计局公告栏上公示。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宁德市审计局。

  联系人:王倩倩

  联系电话:0593-2310390  

  联系邮箱:ndtzsj@126.com

  附件: 1.《宁德市审计机关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目录申请表》

         2.《造价咨询机构近五年业绩情况表》

         3.《造价咨询机构专家名单》

 

  宁德市审计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